。ㄓ浾 馬宏飛 特約記者 焦瑾)連日來,泰興地方稅務局向社會發(fā)出《關于開展房屋出租稅收專項檢查的通告》,從本月1日起,地稅部門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房屋出租稅收專項檢查活動。通過專項檢查,市地稅系統(tǒng)將摸清全市房屋出租基本情況,建立房屋出租基礎信息庫,規(guī)范全市房屋出租市場稅收秩序。 檢查所屬期:2011年度 此次專項檢查活動的范圍,指全市范圍內各類單位和個人出租的房屋。重點檢查單位、個人出租的營業(yè)用房,單位、個人出租的住宅用房,單位、個人出租的廠房,以及各類專業(yè)市場。 “此次檢查的所屬期為2011年度,涉及偷、逃、抗稅的可向以往年度追溯。”市地稅局征管科負責人劉冬介紹,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租金收入申報納稅情況和房屋租賃發(fā)票開具情況。 每月租房收入,需繳納5%的稅額 根據(jù)國家稅收政策規(guī)定,房屋出租人為企事業(yè)單位、社會團體、國家機關(軍隊閑置房除外)的,取得房屋出租收入,應依法申報繳納營業(yè)稅、個人所得稅、房產稅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教育費附加等。 房屋出租人為個人的,包括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(商業(yè)用房、寫字樓和廠房倉庫等非住宅用途房屋),出租人應向出租房屋坐落地的地稅機關申報繳納個人出租房屋稅收。為便于征管,對上述稅合并按綜合征收率進行計征,目前我市按照《江蘇省個人出租房屋暫行條例》,征收租金收入的5%。 “如果一間租房的月收租金是1500元,那么戶主每月需繳納1500元×5%=75元的稅。”劉冬舉例說,個人擁有的營業(yè)用房,未用于出租(自營)的,應按取得房屋時的價值乘以70%(計稅余值)再乘以1.2%稅率按年申報繳納房產稅。 出租房屋綜合稅,一直在征收 “用于經營的商業(yè)用房較易管理,但個人將自住之外的房產進行出租收租金的情況較為隱蔽?紤]到街道社區(qū)和公安對所轄區(qū)域內出租房情況掌握得最為清楚,因此,稅務部門將與各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社區(qū)、公安部門合作,摸清我市房屋出租信息。”劉冬說。 “個人出租房屋綜合稅并不是新開征的稅種,而是對個人出租房屋行為應當繳納的各項稅收的統(tǒng)稱,地稅機關過去一直在征收。”劉冬說,私房出租歷來是收稅的“老大難”,目前主動申報納稅的房東非常少,納稅人意識比較薄弱。私房出租隱蔽性強,很難發(fā)現(xiàn),而且分散的范圍也比較廣,轉租的現(xiàn)象也比較常見,還有的房東與租客訂立攻守同盟,很難辨識,所以征收難度較大。組織這次專項檢查目的就是要提高納稅人的稅收遵從度,營造良好的稅收環(huán)境和公平的市場競爭環(huán)境。 涉嫌偷逃抗稅,將依法追繳 11月11日起至11月30日,房屋出租人可向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相關稅金并開具發(fā)票。 “申報時,出租房屋的納稅人須攜帶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、產權所有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、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、真實有效的合同或協(xié)議。同時,房屋承租人應按規(guī)定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有關房屋租賃合同、支付租金的憑據(jù)以及出租人住址和聯(lián)系方式等。”劉冬說,申報租金收入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,以及拒不向地稅機關提供房屋租賃合同、協(xié)議等納稅資料或提供虛假資料的,由地稅機關依法進行核定。 自行申報期結束后,納稅人仍未申報納稅的,地稅機關將逐戶進行檢查,并追溯往年;涉嫌偷、逃、抗稅的,將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及其《實施細則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全面追繳納稅人房屋出租期間的應納稅款、滯納金,并視情節(jié)進行處罰;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。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