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日是我市電動自行車上牌第一天。全市上千輛電動自行車領到了“身份證”。交警部門提醒,市民上牌一定要帶齊相關資料,免得跑冤枉路。 4月1日,全市37個電動自行車集中上牌點全部啟動,為市民辦理電動車上牌手續(xù)。記者來到張橋交巡警中隊集中辦理點,目擊了“一號”車牌的發(fā)出瞬間。 尹進是泰興長江電力設備廠的職工,看到張橋交巡警中隊在廠門口擺好了辦公臺后,迅速向交警遞上了自己購買電動車的發(fā)票、合格證和身份證復印件,短短的幾分鐘,尹進拿到了我市電動自行車首張綠色牌照。 住在附近的一些村民也聞訊趕來給自己的電動自行車辦理“身份證”。記者發(fā)現(xiàn),由于前期做了宣傳,前來辦理牌照的村民大多交納了50元的“電動自行車第三方責任險”。他們說,花50元買個保險,于人于己都安心。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為方便市民辦理,他們在全市各派出所、交巡警中隊和車管所共設立了37個辦理點。 電動車“身份證”分為兩種,對有購車發(fā)票和合格證的電動自行車發(fā)放綠色牌照;對沒有購車發(fā)票、車輛合格證的,由車主本人書面承諾車輛來歷合法,經檢驗合格后,發(fā)放黃色Y號段的牌照。 交警提醒說,電動自行車上牌辦理程序及所需證明如下: 1.提交登記車輛合格證明及購車發(fā)票或收據(jù); 2.填寫《電動自行車登記卡》; 3.、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和車輛來歷證明; 4.交驗車輛; 5.依據(jù)市政府通告投保電動自行車第三方責任險。 穿梭于城市大街小巷、農村田埂村道的電動自行車,已成為我市一道流動的“風景線”。然而,電動車管理已經成為社會治安及交通管理重點。 近日,市公安局鼓樓派出所破獲一起電動車盜竊案,從犯罪嫌疑人家中搜出了40多輛電動自行車,近百只電動車專用電瓶。這些無牌無照的電動自行車給案件的定性帶來了一定的困難。僅2010年,在派出所登記報案的電動車失竊案有300多起,絕大多數(shù)電動車失竊案因為沒有牌照,沒有機架號碼讓辦案人員無從入手。記者從交巡警部門了解到,我市已有電動自行車近25萬輛,全市70%的交通事故與電動車有關。去年,我市共發(fā)生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467起,死亡12人、傷250人。而電動車肇事后逃逸的,也難以計數(shù),成為社會管理的難點與重點。 業(yè)內人士認為,電動自行車“輕摩化”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。一些人的潛意識里把電動自行車當成摩托車使用。“輕摩化”的特點就是走機動車道、超速,甚至超重超載。 據(jù)分析,市區(qū)電動自行車的騎乘者多是城市產業(yè)工人或小生意業(yè)主。近兩年來,年齡在五六十歲的駕乘者越來越多。其中,大部分人沒有經過任何駕乘安全訓練就騎上機動車道。很多人把電動自行車當摩托車騎上機動車道,遇到交警檢查管制,他們的抵觸情緒十分強烈。 電動自行車要想從“禁”與“限”中解脫出來,駕乘者就必須增強遵紀守法意識,讓“輕摩化”的電動自行車回歸“非機動車化”,把時速限制在20公里以內,把行駛線路規(guī)范到非機動車道,最為主要的是要加強電動自行車的規(guī)范化管理,讓每一部電動車都有“戶口”,都有“第三方責任保險”。 市人保財險泰興支公司業(yè)務管理部經理劉天虎告訴記者,在使用保險電動車過程中,發(fā)生意外事故,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,依法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,保險公司依照保險合同承擔賠償責任,具體的賠償責任是,年度累計賠償金額上限人民幣4萬元,每次事故賠償金額上限兩萬元。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