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21日晚上,我市公安、安監(jiān)、城管、泰興鎮(zhèn)等部門和單位聯(lián)合行動,對鼓樓廣場燃放孔明燈進行整治,消除安全隱患。 2月21日晚8點半,警車上不停地播放著禁放告示,與此同時,相關(guān)部門兵分多路,對燃放和銷售孔明燈的市民進行勸說,并及時踩滅了多個火點。 記者了解到,近期,我市相關(guān)部門將加大巡查力度,對市民購買、燃放孔明燈的行為進行勸導。對因燃放孔明燈造成事故的,將依法追究相關(guān)責任人的法律責任。另外,工商、公安、城管部門將從源頭上加強管理,減少貨源供應和銷售環(huán)節(jié),將孔明燈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。 【新聞鏈接】兩天41起火災 90%因孔明燈引發(fā) 記者從消防部門了解到,僅20日和21日,全市共發(fā)生各類火災41起,其中90%是因燃放孔明燈引起的。 從21日晚7點一刻開始,市消防中隊值班室里警鈴響個不停,短短一個半小時時間里,共接警15個,無一例外,火災全部是由燃放孔明燈引起的。 消防部門介紹,按照以往,元宵節(jié)前后,每天的火警一般在兩到三起,但從20日晚上開始,火災呈猛烈上升趨勢,泰興城區(qū)、宣堡、珊瑚、張橋、元竹等十多個鄉(xiāng)鎮(zhèn)均出現(xiàn)不同程度的火情,我市消防部門奔波在各個火場之間。 市消防大隊大隊長王發(fā)成介紹,孔明燈屬于明火,外焰溫度高達300℃,而一般的紙張可燃溫度是130℃,普通的木材在250℃到300℃之間。因此,孔明燈帶來的火災安全隱患非常大,而一旦發(fā)生火災,由于難以找到證據(jù),很難追究相關(guān)人員責任。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