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紀念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》頒布實施11周年,進一步增強全民空防意識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》的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和省、泰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具體要求,經(jīng)研究,決定于2007年10月29日上午10:0 0至10:30試鳴防空警報。
警報鳴放依次為:預先警報,鳴36秒,停24秒,反復3遍為一周期; 空襲警報,鳴6秒,停6秒,反復15遍為一周期;解除警報,連續(xù)鳴3分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