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 (記者姚翔 特約記者裕順 通訊員卉妍)今天花錢買我的東西,第二天就把貨款退還給你,泰興廣陵鎮(zhèn)70余名村民受騙。昨天上午,泰興警方將追回的2萬余元贓款,如數(shù)退還給村民。 2008年12月中旬,兩男兩女來到廣陵鎮(zhèn)寧界村,在村頭叫賣蛇王藥酒。他們聲稱,自己的銷售方法很“特別”,村民當(dāng)天花錢買藥酒,第二天可以拿到退還的貨款。開始,4名將信將疑的村民花10元錢買了藥酒,次日一早,果真按照登記拿到了退的貨款。 不花錢就能白得商品,商家的“誠信”贏得了口碑。村民們一傳十,十傳百,越來越多的村民來買藥酒。幾天后,來人改賣眼藥水,每瓶售價15元,聞訊趕來的村民們紛紛搶購。次日早晨,買眼藥水的村民也都拿到了退的貨款,并每人獲贈一小袋洗衣粉。 幾天后商家又賣保暖內(nèi)衣,每套200元。村民們相信,第二天可以得到退款,買時又可以白得洗衣粉,吸引了很多人掏錢購買。20日上午,村民們像往常一樣來拿貨款,但商家卻不見了蹤影,村民們向廣陵派出所報警。 經(jīng)了解,被騙的70余名村民大多為老年人,共被騙去了2萬余元。今年4月1日,泰興警方通過省公安廳“天網(wǎng)平臺”信息資源,發(fā)現(xiàn)了嫌疑人已流竄至丹陽市云陽鎮(zhèn)。在當(dāng)?shù)鼐降膮f(xié)助下,泰興派出精干力量,于日前將他們抓獲。 |
